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0號)要求,結合我縣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統(tǒng)計數(shù)據撰寫。本報告由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六部分組成,報告中所列數(shù)據的統(tǒng)計期限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報告的電子版可在“青陽縣人民政府”網站(www.typaotui.com)的政務公開欄目中查詢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青陽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聯(lián)系。(地址:青陽縣開發(fā)區(qū)東河路12號政務中心大樓3樓,郵編:242800,電話:0566-5038188,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一、總體情況
2019年,青陽縣政務公開辦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嚴格按照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細化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優(yōu)化網站平臺建設,規(guī)范主動公開目錄,注重政策解讀和社會熱點回應,加強監(jiān)督保障工作,進一步提升我縣政務公開工作實效。
(一)主動公開情況。
青陽縣政務公開辦認真貫徹落實新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依據《安徽省政府信息公開主動公開基本目錄規(guī)范(2019年版)》,嚴格按照決策、執(zhí)行、結果、管理和服務五公開的要求調整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欄目設置,加強主動公開力度,深化主動公開范圍,尤其注重三大攻堅戰(zhàn)、放管服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切實加強政策解讀,積極回應社會關切,主動公開質量和效果得到顯著提升。
1.《條例》第二十條第(二)項:機構設置公開情況。
本年度公開機構設置類信息56條,包含了政府辦公室、政府組成部門、鄉(xiāng)鎮(zhèn)政府的機構職能、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lián)系方式以及領導姓名、職務、分管工作等信息。
2.《條例》第二十條第(三)項:規(guī)劃計劃信息公開情況。
本年度公開規(guī)劃計劃類信息63條,其中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13條、專項規(guī)劃15條,區(qū)域規(guī)劃10條,年度計劃25條。
3.《條例》第二十條第(四)項: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統(tǒng)計信息公開情況。
本年度公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統(tǒng)計信息64條,其中月度與季度統(tǒng)計信息51條,統(tǒng)計公報1條,經濟運行情況信息12條。
4.《條例》第二十條第(七)項:財政預算、決算信息公開情況。
本年度公開年度財政預決算信息、“三公”經費預決算信息以及財政專項資金信息等財政資金信息345條。
5.《條例》第二十條第(十)項: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公開情況。
本年度公開重大建設項目批準服務、批準結果、招標投標、征收土地、重大設計變更、施工、質量安全監(jiān)督及竣工有關信息315條。
6. 《條例》第二十條第(十一)項:扶貧、教育、醫(y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yè)信息公開情況。
本年度公開精準脫貧信息234條,教育信息153條,基本醫(yī)療衛(wèi)生信息122條,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信息289條,社會保險信息91條,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信息130條。
7.《條例》第二十條第(十二)項:突發(fā)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本年度公開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信息36條。
8. 《條例》第二十條第(十三)項:環(huán)境保護、公共衛(wèi)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jiān)督檢查情況公開情況。
本年度公開環(huán)境保護的環(huán)境執(zhí)法檢查信息31條,公共衛(wèi)生的衛(wèi)生監(jiān)督信息25條,安全生產信息信息117條,食品藥品信息147條,產品質量監(jiān)管信息13條。
9.《條例》第二十條第(十四)項:公務員招考公開情況。
本年度公開公務員招錄及事業(yè)單位招聘信息33條。
10.《條例》第二十條第(十五)項:應當主動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青陽縣政務公開辦加強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力度。2019年度發(fā)布三大攻堅戰(zhàn)、“放管服”改革、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yè)及重點民生、公共資源配置、公共監(jiān)管、高質量發(fā)展等重點領域信息3200余條。在政策解讀方面,不斷豐富解讀形式,增加負責人解讀和政策圖解的篇幅,2019年度發(fā)布上級和本級政策解讀信息136條,其中,負責人解讀35篇,政策圖解25篇。在回應關切方面,主動做好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回應,及時回復政民互動平臺上公眾提出的各項咨詢與問題,2019年度發(fā)布主動回應信息111條。舉辦《在線訪談》3期、新聞發(fā)布會10期。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青陽縣政務公開辦在辦公地點設立了依申請公開受理點,開通了門戶網站的網絡申請渠道,受理公眾通過當面、網絡、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019年度,我縣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3件并已依法答復完畢,其中,自然人申請19件、商業(yè)企業(yè)申請3件、其他申請1件;予以公開21件、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1件、其他處理1件。
全年我縣依申請?zhí)峁┱畔ⅲ?/span>未收取任何費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明確工作機構,確立由政府主要負責同志負總責、分管領導牽頭、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事務的工作機制。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縣政務公開辦修訂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制度、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規(guī)范依申請公開流程,工作中嚴格執(zhí)行公文公開屬性源頭認定和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推進。
(四)公開平臺建設。
一是落實網站集約化建設工作。依據《關于做好池州市政府網站集約化平臺建設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池數(shù)資函〔2019〕131號)要求,根據市政務公開辦統(tǒng)一部署與安排,青陽縣政務公開辦組織實施了全縣政務公開網站納入池州市網站群集約化管理平臺,加強政務公開平臺建設,進一步優(yōu)化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欄目設置、展現(xiàn)方式和網站功能。
二是規(guī)范公開標準。依據《安徽省政府信息公開主動公開基本目錄規(guī)范(2019年版)》要求,結合工作實際,青陽縣政務公開辦組織開展了全縣政務公開網站主動公開目錄調整工作,對照目錄規(guī)范,完成了縣本級、26個政府組成部門、2個垂直管理機構、1個直屬事業(yè)單位和11個鄉(xiāng)鎮(zhèn)的政務公開網站主動公開目錄調整工作。
(五)監(jiān)督保障。
一是壓實主體責任。青陽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發(fā)布了《關于印發(fā)2019年政務公開重點工作任務分工的通知》(青政公組〔2019〕1 號),將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分解細化,明確主體責任和時限,確保工作持續(xù)推進,加強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力度。
二是加強業(yè)務指導。2019年度,青陽縣政務公開辦組織全縣政務公開從業(yè)人員進行了2次業(yè)務培訓,召開全縣政務公開工作推進會2次,重點部門政務公開工作調度會2次,召集各鄉(xiāng)鎮(zhèn)、縣直各部門開展政務公開集中辦公3次。組織全縣政務公開經辦人員集體學習新修訂《條例》,集中培訓新平臺操作,促進我縣政務公開經辦人員業(yè)務水平的整體提升。
三是狠抓整改落實。2019年度,青陽縣政務公開辦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了前三季度的政務公開工作測評,測評了11個鄉(xiāng)鎮(zhèn)和20個重點領域縣直部門的政務公開網站,發(fā)文通報了測評結果與問題清單,發(fā)布了6次整改進度通報,召開了全縣政務公開問題整改調度會,督促各責任單位找準問題根源,按時整改到位,共整改問題397條。
四是加強評議考核。邀請第三方機構實行常態(tài)化測評反饋,堅持問題導向,強化督查通報,嚴肅責任追究。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制作數(shù)量 | 本年新 公開數(shù)量 | 對外公開總數(shù)量 |
規(guī)章 | 0 | 0 | 0 |
規(guī)范性文件 | 30 | 27 | 12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行政許可 | 149 | -3 | 3283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284 | -5 | 32475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行政處罰 | 2235 | -40 | 1532 |
行政強制 | 62 | -4 | 116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12 | 0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shù)量 | 采購總金額 |
政府集中采購 | 345 | 5229萬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合計 |
商業(yè) 企業(yè)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 益組織 | 法律服 務機構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19 | 3 | 0 | 0 | 0 | 1 | 23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8 | 3 | 0 | 0 | 0 | 0 | 21 |
(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 不予 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 無法 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1 | 1 |
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五) 不予 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處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七)總計 | 19 | 3 | 0 | 0 | 0 | 1 | 23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主要問題:我縣政務公開整體水平亟待提升,特別是鄉(xiāng)鎮(zhèn)公開水平不均衡;重點領域信息公開質量不高,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項目全流程信息完整性較差。
(二)改進情況:印發(fā)了《2019年政務公開重點工作任務分解表》,明確公開主體,壓實公開責任;積極參加上級業(yè)務培訓并傳達至部門鄉(xiāng)鎮(zhèn),組織集體學習新修訂《條例》,開展集中辦公,及時發(fā)現(xiàn)并解決問題,。下步將持續(xù)加強政務公開測評力度,切實提高全縣政務公開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19年度,為適應我縣機構改革工作要求,縣政務公開辦發(fā)布了《關于做好機構改革期間政務公開有關工作的通知》(青政公辦〔2019〕1號),指導和協(xié)助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做好機構改革期間政務公開工作職能職責劃轉與銜接工作。目前,因機構改革導致的部門信息公開網站賬號調整工作已全部完成,全縣26個政府組成部門、2個垂直管理機構、1個直屬事業(yè)單位均開通了本部門的信息公開網站。
青陽縣人民政府
青陽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