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全縣民辦中小學、幼兒園2022年度檢查暨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審核認定工作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23-03-08 09:01
來源:青陽縣教育體育局 瀏覽次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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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民辦中小學、幼兒園:
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縣民辦學校(幼兒園)辦學行為,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fā)展,根據(jù)《關于開展全市民辦中小學、幼兒園2022年度檢查工作的通知》(池教體基〔2023〕8號)、《關于印發(fā)<池州市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和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池教體基〔2019〕123號)文件要求,經(jīng)研究,決定從4月中旬開始對全縣民辦中小學、幼兒園開展年度檢查暨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審核認定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具體對象
全縣范圍內(nèi)經(jīng)縣教體局審批取得《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的民辦中小學、幼兒園。
二、時間安排
(一)民辦中小學、幼兒園2022年度檢查
1.學校自評:請各民辦中小學、幼兒園接通知后認真組織自評,附件1—2于3月31日前報縣教體局。
2.實地核查: 5月15日前,縣教體局組織年檢工作小組,采取書面材料審核、實地核查方式。
(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審核認定工作
1.提出申請:幼兒園3月31日前填報《青陽縣普惠園認定申報表》。
2.審核認定:5月15日前,縣教體局組織工作小組到各幼兒園實地審核。年檢合格的幼兒園方可認定為普惠性民辦幼兒園。
三、主要內(nèi)容
1.對照《安徽省民辦中小學年度檢查指標體系(試行)》,檢查重點主要是黨的建設、辦學條件、依法治校、財務資產(chǎn)管理、辦學行為、師生權益和上年度年檢整改方面情況。堅持問題導向,聚焦我縣民辦教育改革發(fā)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薄弱環(huán)節(jié)和短板開展年檢,推進問題解決。
2.對照《關于印發(fā)<池州市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和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要求,審核認定民辦普惠性幼兒園的不同類別。
四、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青陽縣教體局民辦中小學、幼兒園2022年度檢查暨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審核認定工作領導小組,楊忠喜同志任組長,王偉、張發(fā)永、儲晨、袁明訓同志任副組長,成員由錢照平、曹國華、曹立、吳干林、俞義紅、王禮祥、段厚利、陳嘉擔任,確保年檢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審核認定工作的依法依規(guī)、公平公正、有力有效。
(二)精心組織實施
各民辦學校、幼兒園要對照《安徽省民辦中小學年度檢查指標體系(試行)》,整理佐證資料,逐條自評,據(jù)實賦分,形成年度報告,并按照民政部門要求完成年檢平臺的網(wǎng)上填報工作。認真開展民辦普惠園認定工作,及時公示。
(三)強化結果運用
1.年檢等次分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類,賦分75分以上,為“合格”;60-74分,為“基本合格”;59分以下,為“不合格”。實行一票否決制,凡在該年度出現(xiàn)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嚴重資不抵債的,管理混亂嚴重影響教育教學的,教學條件明顯不能滿足教學要求、教育教學質(zhì)量低下、未及時采取措施的,違反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嚴重違規(guī)招生、違規(guī)辦學等予以通報的民辦學校本次年檢均應定為不合格。
2.對年檢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民辦學校,縣教體局將按有關規(guī)定,出具限期3個月的整改意見書,學校應按照要求整改,并在3個月內(nèi)報送整改情況??h教體局對整改情況組織核查,確實達不到要求的,依法進行處理。對存在嚴重問題的學校,視情節(jié)嚴重,給予減少招生計劃或暫停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各校整改情況納入下一年度年檢的重要內(nèi)容。
3.年檢公示無異議后,縣教體局將年檢結論及時抄送登記部門,并公告社會年檢結論。年檢結果將作為民辦學校評先評優(yōu)、資金獎補和確定招生計劃的重要依據(jù)。
4.依據(jù)《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建立普惠性民辦園補助制度的通知》(皖財教〔2019〕913號)文件精神,今年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審核、認定結果,將與財政補助資金的發(fā)放掛鉤,請各民辦幼兒園高度重視、不得弄虛作假、如實申報,違者將取消申報資格。對審核認定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縣教體局下發(fā)整改通知單,各民辦園需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落實整改,整改到位后按學籍數(shù)撥付財政補助資金。
附件:1.《池州市民辦學校年度檢查報告書》
2.《池州市民辦學校2022年度年檢基本情況登記表》
3.《安徽省民辦中小學年度檢查指標體系(試行)》
4.《青陽縣普惠園認定申報表》
青陽縣教育體育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