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設類項目需提供以下資料:
(1) 招標申請表;
(2) 立項批文(非政府性投資項目需提供項目核準材料);
(3) 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
(4)施工圖圖紙審查審批合格證書(若行業(yè)沒有圖審規(guī)定的,以上級行政主管部門的施工圖審查批復文件為準);
(5) 建設用地批準書(或國有土地證);
(6) 資金落實證明(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需提供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資金證明文件、預算批復附件或政府投資項目計劃附件,非政府性投資項目或自籌資金項目需提交加蓋本單位公章及財務專用章的自有資金情況說明);
(7) 工程量清單及控制價(有資質單位編制且需加蓋編制單位、造價師、建設單位公章),同時提供電子版;(原件)
(8)預算在100萬元及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需通過財政評審,房建市政類項目需經(jīng)縣住建委備案。